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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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烟台市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资助与“烟台市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27 15:56  

各院(部):

日前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鼓励和扶持我市在校大学生与毕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做好我市大学生创业引领工作,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烟台市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资助与“烟台市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烟台市优秀初创项目资助评选

(一)评选范围

初创项目是指驻烟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出国()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7月1后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且合法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组织或者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经营项目,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参加评选,已享受过大学生优秀初创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再推荐报名。

(二)资助资金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资助。

二、烟台市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

(一)评选范围

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驻烟高校在校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班在校生,在我市创办经济实体或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在校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5人以上,毕业生创业吸纳就业10以上。

(二)支持措施

评选出的“烟台市优秀创业大学生”,给子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山东省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同时获得省市级称号的不重复给予资金奖励。

请各院(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毕业生创业者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7862808067      

邮箱:1813295700@qq.com

附件1: 2021 年优秀初创项目评选(定稿)   

附件 2 :关于组织开展“烟台市优秀创业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定稿)

创新创业学院

202110月27日


     

附件【附件1:2021年优秀初创项目评选(定稿).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ldquo烟台市优秀创业大学生&rdquo评选活动的通知(定稿).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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