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热情与积极性,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院发〔2023〕33号)相关内容,现面向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各二级学院教师
二、奖项设置及基本条件
推选对象需在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创融合课程建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有特别贡献。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依据以上推选条件及名额(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及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请于4月30日17时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加学院公章送交至西校区大学生创业中心二楼10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张婷婷内部邮箱。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电话:6705727
附件:
1.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3.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