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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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条件的通知
2026-02-02 16:00  

各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与育人实效,现发布2026年度项目结题要求。结题成果须为立项后研究期间取得、与项目内容高度相关,且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或首位完成人。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用于不同项目结题。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设有优秀结题项目评选。

一、创新训练项目

(一)结题条件

1.必选项(至少满足一项)

1)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应发表于中国知网、万方、维普、Web of Science、CPCI、IEEE、EI等可检索平台,中文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询。论文发表时须标注“××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2)学科竞赛获奖。国创项目须获C类及以上竞赛国赛三等奖及以上,省创项目须获C类及以上竞赛省赛二等奖及以上,校创项目须获D类及以上竞赛校赛二等奖及以上。

2.可选项(每类成果仅可认定一次)

1)知识产权成果。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以通知书为准),或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产品实物及检测报告。完成产品实物并取得行业认可的检测报告。

3)研究报告获采纳。完成不少于8000字的调研或研究报告(须附中国知网相似性检测及AIGC检测报告,查重率均低于20%),并获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采纳证明。

(二)合格等次评定标准

1.国创及省创项目:须至少满足2项结题条件(必选1项+可选1项,或必选2项)。

2.校创项目:须至少满足1项结题条件(必选或可选均可)。

(三)优秀等次评定标准

评为优秀须至少满足3项结题条件,其中:

1.竞赛成果须达更高等级:国家级项目获C类及以上竞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项目获C类及以上竞赛省赛一等奖及以上。

2.研究报告须获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知名企事业单位(附资质证明)的正式采纳。

二、创业类项目

(一)结题条件

创业训练项目须完成“必选项”中至少1项,创业实践项目须完成“必选项”第2项。“可选项”每类成果仅可认定一次。

1.必选项

1)提交商业计划书,并入驻校内外孵化园区开展营业活动。

2)注册成立公司、个体工商户等营利主体,或设立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并实质运营。

2.可选项

国创项目须获C类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国赛三等奖及以上,省创项目须获C类及以上创业类竞赛省赛二等奖及以上,校创项目须获D类及以上创业类竞赛校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合格等次评定标准

1.国创及省创项目:须至少满足2项结题条件(必选1项+可选1项,或必选2项)。

2.校创项目:须至少满足1项结题条件。

(三)优秀等次评定标准

评为优秀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竞赛成果达更高等级:国创项目获C类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省创项目获省赛一等奖及以上。

2.项目实现持续经营,且最近一季营收超2万元(须提供完税证明、对公流水或电商平台数据等有效凭证)。

3.成功入驻县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非校内,须提供入驻协议)。

三、优秀结题奖励措施

指导项目获评优秀等次的教师,可在申报下一年度指导项目时推荐1个项目进入校级立项外审盲评环节,每名教师每年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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