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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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山东工商学院未来商业人才创业实验班校内导师的通知
2026-10-14 10:45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山东工商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院发〔2024〕113号)、《山东工商学院未来商业人才创业实验班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26〕44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未来商业人才创业实验班“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建强校内导师队伍,充分发挥专任教师在学生学业发展、创业实践、日常跟进、职业规划方面的指导作用,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创业实验班校内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师风高尚,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记录。

(二)身心健康,热心本科学生培养工作,愿意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指导职责,能够适应“常态化联系+月度碰头+关键节点跟进”的工作节奏。

(三)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术基础扎实,熟悉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理论与实践。

二、优先选聘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予以选聘:

(一)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具备企业咨询、创业孵化、横向课题研究或自主创业相关实践经历;

(三)在数字商业、人工智能应用、商业模式创新方向具有相关研究积累或实践成果;

(四)拥有企业、市场等社会资源,可为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资源对接与赋能支持;

(五)曾获得省级优秀创业导师荣誉称号。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思想引领与学业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创业观;指导学生理解创业实验班培养方案,结合学生兴趣和特长制定个性化学习与学业发展规划。

(二)创业项目指导。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帮助学生完成“从0到1”项目启动与持续运营。

(三)资源对接与创业赋能。利用自身企业、行业、校友等资源,帮助学生对接市场、供应链、孵化器、投资人等创业资源,为学生项目提供资源赋能。

(四)学科竞赛指导。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以及学校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学科竞赛。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欢迎老师申报,请填写申请表附件并发给创新创业学院张丽华企业微信,截止时间10月15日下午18点。

咨询电话:张丽华 13505355503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未来商业人才创业实验班校内导师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山东工商学院未来商业人才创业实验班校内导师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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