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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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6-11-03 14:5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延期结题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项目名单(附件1)。

二、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条件(附件2)。

三、结题时间

2026年11月3日—11月12日

四、结题验收与材料提交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撰写《结题申请书》(附件3)/《终止申请书》(附件4)。《结题申请书》须附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依托项目获得的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发表页扫描件(带卷期号);专利证书或软著证书扫描件;实物图片彩色照片;研究报告采纳(须附知网相似性检测和AIGC检测报告首页)等成果。

(二)项目指导教师审阅、填写评语并签名。

(三)二级学院审核

1.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3-5名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评审时应根据项目的结题条件达成情况、项目结题材料情况、项目成果展示情况以及项目成果数量、质量等因素评定项目验收等级。项目验收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建议终止。

2.各学院的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中,“优秀”等级项目数量应不超过申请延期结题国家级、省级项目总数的15%,“良好”不超过30%;其余结题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评定为合格、不合格或建议终止。

(四)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完成学院评审的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送交至西校区创新创业学院二楼1005办公室进行审核盖章,结题材料包括:

1.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xx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延期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5)。

2.符合结题要求且满足结题条件项目的《结题申请书》(后附依托项目所获成果佐证材料)。

3.个别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可能提交的《终止申请书》。

各学院应将创新创业学院审核盖章后的项目《结题申请书》、《终止申请书》尽快发还各项目负责人,以便项目负责人扫描PDF版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五)结题项目系统提交材料

1.结题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10日24时前在系统内完成结题报告填报,在项目成果管理栏里提交项目成果。同时提醒项目指导教师在系统内完成项目审核,重点检查两次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是否已全部完成。

2.院部管理员应于11月12日24时前在系统内完成本学院项目结题验收审核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网上系统填报请参照山商大创计划管理系统【结题部分快速使用指南】(附件6)。

(二)个别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如在延期期间未能达到结题条件,需要填写《终止申请书》。

(三)对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延期结题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按流程报销剩余项目支持经费;对申请终止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延期结题项目将不颁发结题证书,取消专项支持经费,项目指导教师不得指导下一年度大创项目申报立项,并相应扣除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四)延期结题项目通过验收后可于2026年下半年以项目团队为单位申请学校大学生创新奖学金。

联系人:岳明、许睿娉    电话:0535-6705725


附件:

1.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项目名单

2.项目结题条件

3.项目结题申请书

4.项目终止申请书

5.xx学院2025年大创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延期结题信息汇总表

6.山商大创计划管理系统【结题部分快速使用指南】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


附件【2025年立项项目延期结题工作通知压缩包.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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